2011年度北京國稅、北京地稅常用征期日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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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17日市國家稅務(wù)局征管和科技發(fā)展處、市地方稅務(wù)局征管處共同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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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(shí)施細(xì)則》第一百零九條:稅收征管法及本細(xì)則所規(guī)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;在期限內(nèi)有連續(xù)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,按休假日天數(shù)順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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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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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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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庫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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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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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(申報期、入庫期以下統(tǒng)稱為“征期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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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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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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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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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月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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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期內(nèi)1-3日為節(jié)假日,順延三個工作日至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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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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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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